厦门市海沧规划分局2014年11月公开招聘4名编外业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4名编外业务工作人员,从事用地与市政科、建设与法规科业务工作。公布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愿意履行编外用工岗位义务,专业知识扎实,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加班,服从工作安排;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建设与法规科业务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用地与市政科业务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工程专业。(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具有厦门市户口。
二、报名及考试方法
(一)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至厦门市海沧区钟林南里12号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综合科报名,联系电话:6589602,联系人:杨燕。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试方式: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初定在201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面试当场评分,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排名顺序进行递补1次(仅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合同签订与相关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经过考核,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按照非在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所有。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的公布均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招聘编外业务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规划局海沧分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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