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清丰县招聘150人事业单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河南省清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人。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整理汇总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要求的;
5、在近五年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清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附件1)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其中面向具有清丰县户口(2014年9月1日前迁入或落户)或在清丰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工作人员8名,面向原籍为清丰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3名。定向招聘数量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和清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其他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在现场报名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于2014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政府综合楼700房间)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
⑴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10月15日8:00至10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点击“清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3—6665582
⑵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⑶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10月1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⑷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14年11月4日8:00至11月6日16: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3、报考人数与拟招聘数量的比例达到5: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拟聘用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政府综合楼700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交纳30元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清丰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