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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海宁市水利局招聘1名编制外合同工公告

2014-09-10 20:12:11事业单位54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因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面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因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岗位为防汛仓库工作人员:海宁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机电操作,1968年9月5日以后出生。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综合成绩加5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海宁市水利局九楼东面第一间办公室。(海昌路288号)

  联系人:陈纯,联系电话:8729030913567354609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现场如实填写《海宁市水利局编制外合同工招聘报名表》。报名时提供2012年以后彩色免冠照1寸照片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实务操作方式组织,实务操作成绩加上加分项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考一场)。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海宁市水利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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