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崇左市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启事
2014年崇左市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启事
崇左市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3日经崇左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正式申报登记。为适应仲裁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聘任仲裁员。欢迎符合以下条件并热心仲裁事业的人士踊跃报名。
一、聘任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仲裁工作、公道正派、在行业内有较高威望的人士;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金融、保险、证券、建筑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起至2014年9月23日止。
三、报名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市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区316室,邮编532200。
四、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崇左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中国·崇左(www.chongzuo.gov.cn)下载;
2.提供身份证、律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单位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和符合应聘仲裁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二份及近期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如为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但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3.应聘者上述材料经崇左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合格并提交崇左市仲裁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的,发给应聘者仲裁员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不论受聘与否,以上报名材料均不退回。
联系人:施忠胄
联系电话:13978771897 0771—7968210
传真 0771—796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