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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民权县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4-08-21 21:13:18事业单位48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经民权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民权县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本科生50名、研究生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民权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岁至30周岁(1984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在18岁至32周岁(1982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服刑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4年8月20日至9月4日在“中原人才网”、“商丘人才网”、“民权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9月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大厦805房间电话:0370-8522389)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本科生报考人员交两科考务费共计60元。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免收考务费。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需填写《民权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6.各类别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本科生报考人员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类岗位招聘,该类岗位减少的招聘人数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可调整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研究生报考人员不限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空缺岗位可调整到本类别本科生岗位或其他类别岗位。

  7.优先聘用条件。在民权县工作满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及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科生报考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本科生报考人员)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

  (2)笔试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能力测试两份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

  (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50%。

  (4)笔试成绩在“民权网”(www.cnmq.com.cn)进行公示。

  2.面试

  (1)本科生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研究生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本科生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研究生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本科生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研究生考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检、考察。

  2.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专业类别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同岗位类别内研究生和本科生考试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相互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