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4年8月招考1名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金融业务管理岗1名。负责联系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检查等工作。
二、招考条件
1.学历、专业及年龄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金融、经济、法学、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或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经济、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专业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适合男性。
3.其它条件
(1)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2)保密意识强,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诚实、勤奋,有责任心。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熟悉金融业务、金融法律法规及各项金融管理制度。
三、雇用方式
雇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9号楼108室,联系电话:徐先生,联系人:83121165。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劳动合同或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考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批准雇用
拟雇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印发佛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规定,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雇用待遇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时,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执行工资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