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招远市公安局招聘特勤人员简章
招远市公安局特勤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招远市公安局招聘特勤人员(派遣制)50名,承担防暴应急处突等工作任务,(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赤足);
(五)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防暴、处突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有嫖娼、吸毒及其他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邪教活动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21日
报名地点: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南门导服台)
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者登录招远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zyld.gov.cn)下载并填写《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特勤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五张。工作人员审查上述材料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均合格的,由本人签名确认。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办法
各项考试、考核工作由人社局牵头,公安局、金鸿派遣公司参与,并成立考试委员会,由以上单位人员组成。
(一)体能素质测评
测评时间、地点:以报名与资格审查后的通知为准。
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标准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携带身份证并自备运动物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综合性测评,四项的平均成绩为测试记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评开始后仍未到达测评点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素质测试成绩不达标(平均成绩50分以下)的,取消笔试资格。成绩达标的,根据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2比例(达不到1:2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并缴纳考务费40元。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体能综合测试后的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和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加分
有特殊专长人员经考试委员会同意,视情加分。
1、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的公安专业、法律专业毕业生,加5分。
2、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毕业或获得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的,加3分;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获得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以上的,加5分。
3、具备反恐处突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
4、具备B证以上汽车驾驶资格的,加2分。
5、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专业毕业生,分别加3分、5分。
根据整体考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则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如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目前在招远市公安局从事协勤的工作人员、具备防暴处突工作经验的人员、普通院校本科生、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下人员的顺序排序。
四、体检、考核与政审
1、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局《关于印发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简章招聘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2、考核和政审。由人社局牵头,公安局及金鸿人才派遣公司参与。考核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及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用的岗位类别为防暴应急处突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进行常态化训练,集中食宿,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四班三运转的勤务模式。招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全封闭军事化训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到招远市公安局工作。工资标准按派遣公司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调整,另外设立加班绩效考核奖,标准为人均540元/月,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五险一金按有关法律规定标准执行,个人部分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