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相关链接:201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9日讯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6.满洲里市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或满洲里市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7.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岗位。 “六类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18名;
(二)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8名;
(三)市供销社和菜篮子办公室1名;
(四)市敖尔金区筹建办公室1名;
(五)市旅游质量监督所1名;
(六)市边防机械化林场1名;
(七)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呼和浩特办事处
满洲里检查站1名;
(八)市法制办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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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电视台、满洲里日报以及满洲里人才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开考比例详见《2014年满洲里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报名结束后在满洲里人才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结束后到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退费。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报名费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驾驶员岗位考察驾驶员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驾驶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考试出现名额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予以录用,并列录用的考生须服从岗位调整。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办理录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试用期1年。
2.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