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镇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辽宁省北镇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北镇市人民医院和北镇市中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根据《北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北人字﹝2009﹞3号),经北镇市政府同意,北镇市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及工作程序
1、范围
此次招聘单位只限北镇市人民医院、北镇市中医院。共招聘76名工作人员。
2、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北镇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北镇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含)至1996年8月11日(含)期间出生)。其中护士职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含)至1996年8月11日(含)期间出生)。
报考医生岗位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1日(含)后出生);报考护士岗位有护士证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8月11日(含)后出生)。
(四)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招聘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取得相应户籍的时间要求在2014年8月11日(含)之前,报考职位对职称及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4年8月11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条件不合格,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请报名者于2014年8月11日—17日(每天9:00—16:00)到北镇市卫生局(北镇市新区卫生大厦)506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填写《北镇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要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8张;
4、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北镇市人社局会同北镇市卫生局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初审)。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当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100元。
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医学职位为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护理岗位为护理学相关知识,非医学职位为,后勤职位为电工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北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2、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再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
凡录用到北镇市人民医院、北镇市中医院的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流动。
本实施方案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镇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6-6622392
注:2014年北镇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