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年浙江海宁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人员招聘3人公告
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
一、招聘岗位
(一)电视新闻采编岗位
1.广播电视新闻记者1名;
2.新闻摄像1名(男性)。
(二)网站岗位
新媒体编辑(采编)1名。
二、招聘条件
1.新闻记者
①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本),广播电视新闻、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②年龄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专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④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2.新闻摄像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新闻摄像及相关专业;
②年龄25周岁以下,因工作需要须男性。身体健康,有专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稳定、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④熟练掌握电视摄像技术,拥有相关专业知识或操作经验;
⑤对画面鉴赏评析能力较好,对色彩感觉强烈,视觉表达方面有个人独特观点。
(二)网站岗位
新媒体平台采编
岗位职责:负责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相关信息的采访、收集、编辑等工作,负责发布内容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种新闻及活动专题的策划、执行。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媒体及新闻类(等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②乐于接受新事物,对文字工作感到快乐,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创新意识,能及时准确地挖掘、策划新闻主题,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及团队精神,可兼做记者;
③懂摄影,会使用photoshop等图文制作软件者优先,熟悉论坛、微博和微信及有网站编辑经验者优先。
(四)相关说明
年龄统一计算到2014年7月31日。
三、招考办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不低于5:1,低于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2.在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基础上,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对象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30%、4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确定录用对象;
3.试用。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台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7月29日至31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E-mail:943404924@qq.com;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应聘新闻采编岗位和新媒体采编岗位还需要提供新闻作品代表作(篇数不限)。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353113、87353197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