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市基层特岗招聘公告
滁州市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76号)要求和安排,(http:///anhui/)现将2014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3届、2014届)、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聘用方式、人员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年均不低于19800元,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2014年,我市在社区党务工作岗位,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司法所、工会帮扶站(点)等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237名。其中:市本级15名,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15名,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20名,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13名,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24名,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46名,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32名,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40名,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32名,岗位代码08009。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7月28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7月28日9:00,市、县(市、区)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准确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二)笔试:8月24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资格审查、体检、公示:10月15日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人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4年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4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4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5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8月20日8:00-22日直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8月23日至8月25日期间,到滁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相应的基层特定岗位,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0550-3042118(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0-3022253(市人社局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