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市三元区公务员局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通告
2014年三明市三元区公务员局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0日讯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元区公务员局将组织2014年三元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16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4年7月11日后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smrsj.gov.cn)和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msy.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4年三元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如紧缺专业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名以上,则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23日至199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凡有不符合的(既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不一致的),负责资格复核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书面报我局审核确认;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等),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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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公告:由区公务员局在三明市公务员局、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统一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三元区公务员局(三元区政府五楼514室)。
(4).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有关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5)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7)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