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南焦作大学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 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焦作大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知满天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论文、论著、项目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填写的《焦作大学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及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引进方式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引进方式。
1.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报名,本次公开引进取消;
2.如出现等额人数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
3.如出现超出引进人数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采取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有人放弃,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组织。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从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引进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引进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1-2989061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