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证件审核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唐山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考生注意事项
根据《》,笔试成绩于6月26日公布,7月5日至6日,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为避免考生因忘记或所带证件不全而贻误审核,特提醒广大考生及时查看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http:///hebei/)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三、要求: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等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几点具体说明:
1、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职位条件表中明确对户籍(或生源地)做出要求的职位(如滦南县及部分县区住房公积金职位):全日制高等院校2014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如报考该类职位,则需出具户籍或生源地证明;如报考其他职位则不需出具。其他人员均需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户口簿需要提供主页及本人页;生源地证明是指原户籍迁出地派出开具的因升学而将户籍迁出的证明信。
3、招聘职位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村医”,考生须提供选送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村官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村医和三支一扶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教师特岗计划由市教育部门开具;西部志愿者由团委部门开具。(证明信需注明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年限及服务期满时间)
4、职位条件中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信,证明其相应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信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是否满24个月,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6日)
5、职位条件中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
6、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明: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协议书》需填写好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