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入闱资格复审公告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201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仁寿县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有效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延伸线侧面),联系电话:028-36219203、36296715。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4年仁寿县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定向招聘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丢失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面试入闱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2014年上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定向招聘类、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