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本所行业队伍,优化队伍结构,为我区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的范围、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区内外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团结同志,虚心好学;
4.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称 | 其它要求 | ||
专业技术岗位1 | 2 | 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化学、精密仪器专业 | -- | 1、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专业技术岗位2 | 2 | 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物分析、药学、中药学专业 | -- | 1、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专业技术岗位3 | 2 | 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动物医学(兽医)、动物科学(畜牧) 专业 | -- | 1、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方式
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并在广西人才网公布,公布时间至2014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25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广西兽药监察所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农信贤0771-3130262、覃晓明0771-3137789)
3.报名要求: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如实填写《广西兽药监察所职位应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相片1张。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6月30前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即可)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告诉应聘人员,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
(三)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