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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4-05-14 20:35:34事业单位97 收藏
  2014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4年5月14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决定面向

   2014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4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主要承担纺织服装、化纤制品的委托检验、政府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司法鉴定、科研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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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一般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按适岗优先、适度从宽的原则把握,并接受凭下一层次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相近专业者报名。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已申请并通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评审但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凭有关通知文件或考试成绩单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4:30)期间,到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300号6号楼6602室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期间,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办公室(地址同上,邮政编码:310018),信封注明“应聘”字样,时间以投递邮戳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并另备1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套。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审核原件并保留复印件(报名者自备)。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科研标准及检测技术研究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科研标准和检测技术研究岗位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暂定6月上旬举行,具体以准考证或网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按招聘岗位分人力资源、检测技术两个大类分别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入围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3、面试。人力资源管理、纺织服装检测与科研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科研标准和检测技术研究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答辩形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同其他岗位,专业答辩环节着重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过往科研成果亮点、实验室管理经验、对应聘岗位工作思路等方面。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高者(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www.fzttj.“通知公告”栏目);org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bts.gov.cn“公开招聘”栏目);

  3、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0571-8502826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