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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2014-05-12 17:19:04事业单位49 收藏
  2014年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厦门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思明区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2014年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厦门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思明区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档案工作辅助人员1名:协助档案馆馆员完成档案的征集接收、清点消毒、入库上架、统计鉴定、安全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学专业;

  (五)福建省内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4年5月8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区档案馆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1)下载并填写《思明区档案馆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编辑照片(1寸=2.5cm×3.5cm)到相应位置。

  (2)利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形成图像文件(JPEG格式,每种证件材料单独保存一个文件),随同报名表一并发送到smqdaj@163.com。初审合格的,于面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对照审核。

  3.报名时间:

  2014年5月8日—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三楼304室)。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592-5818571。

  (二)资格审查

  1.区档案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区档案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区档案馆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通知考试。初审合格者由区档案馆通知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档案馆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区档案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区档案馆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区档案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区档案馆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区档案馆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调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档案工作辅助岗位,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27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4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