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http:///anhui/)将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五)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及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4年4月30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先锋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人民路原劳动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4288041(县人社局)手机号码:13855033925。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要求一致的学历、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四),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二)或《安徽省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三),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免予笔试的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不受此限制)。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5月17日工作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股改报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