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月14日上午 8:00-9:30 《公共科目》 10:0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报考农业及卫生系统计算机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计成绩达到10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3、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报考农业及卫生系统计算机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人社局、卫生局、农委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及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计划数内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最后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51-66671050 县卫生局:0551-66684310 县农委:0551—66680750 县监察局:0551-66678415 附件:《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卫生局 长丰县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