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教职员公告
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教职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9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沙区2014学年的工作实际,现就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教职员7名(详见附件1《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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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中午12:00时至2014年5月8日下午17:30时止。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4年5月14日下午17:30时起,请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笔试时间初定在5月17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2、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务人员岗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其余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分别按30%、40%、3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医务人员的笔试内容为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等。
其余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笔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计算。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其中医务人员岗位按40%折算)。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可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
(1)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6月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