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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海宁市预算编制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4-04-18 18:31:21事业单位166 收藏
  2014年嘉兴海宁市预算编制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8日讯:海宁市预算编制中心是海宁市财政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

   2014年嘉兴海宁市预算编制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8日讯:海宁市预算编制中心是海宁市财政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财政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人员(以2014年4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18-35周岁(1978年4月28日至199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为审计学、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市财政局813室人事教育科。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研究生阶段就读非招考要求专业,须额外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0573-87292012,0573-87292032

  联系人:张女士

  三、考试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资料:2014年海宁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资料:2014年海宁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0倍的,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海宁市财政局组织。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市财政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将不再递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7292011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7日

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照片
政治面貌   籍贯   民 族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码  
研究生 毕业院校   研究生专业  
本科 毕业院校   本科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本 高 人 中 简 开 历 始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复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