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录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年鸡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录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规定,决定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录教师等专业人员36名。(http:///heilongjiang/)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教师34名(小学17名、中学17名),其他专业人员2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小学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14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2014年8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4、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在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中任选其一);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请登录鸡西政府网、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鸡西教育网、鸡西人力资源市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①身份证(1份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1份复印件);④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⑥3张一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
2014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到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录考试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经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5元。
4、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5、报名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6、政策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到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录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7、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鸡政办发[2014]21号)精神,从2014年4月起全面执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鸡西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见习和服务暂行办法》(鸡政发[2009]14号)不再执行。
8、报名后的各项招录环节,均以鸡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政策咨询电话:0467-2386623,0467-2887176。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能进入考试的下一环节。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5月10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内容以教师职业要求的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为主,分值15分;专业科目内容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分值85分(基本范围为鸡西市现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法律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旅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中等职业教育旅游类国家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的导游业务(第二版)、旅行社业务(第二版)、旅游心理学(第三版)。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和旅游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讲课(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80%)与结构化面试(5分钟,占面试成绩的2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律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15分钟)。
(2)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需缩减招录计划或与同专业同层次岗位捆绑面试;若通过缩减计划或捆绑岗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
(三)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如以上成绩仍并列的,依上述顺序按分值权重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
(四)体检、组织考察
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组织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