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为了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担负着全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任务,同时积极开展港澳台及海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近年来,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方向,弘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校风,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发展兴院,以贯彻落实《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以“正规化办学、科学化管理、精品化教研、品牌化建设、优质化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和多党合作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推动河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4日8:30至4月20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写作和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写作部分占40分,试讲部分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我院大门外张贴和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职业能力测验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