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部门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考核与考察
教师岗位及实验技术等专技岗位由院系(部门)组织考试或考核,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考试或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5、学校审核
院(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对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引进的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市场紧缺程度和学校的需要程度确定,每个拟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住房补贴可用于引进人才购房或租房,引进人才可以选择购房后一次性提取住房补贴或按月提取。40周岁以下博士中级职称人员,可享受三年每月800元的博士津贴。
2、领军人才及团队、有突出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背景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
邮 箱:renshi@sit.edu.cn
联系电话:60873557,6087355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