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9日讯:为适应包河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包河区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30人。详细岗位参见附件《包河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4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 ~16:00 《活动设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包含两部分内容,每部分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一部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20分。第二部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三项,满分100分,其中钢琴弹唱40分、舞蹈30分、绘画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