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实施方案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4年招聘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新进职工的整体素质并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单位地址 | 招聘单位性质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0人。
(一)招聘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天津医科大学、市教委和市人社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自2014年3月28日起。
五、公开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主页(www.tjmugh.com.cn)“招聘信息”专栏,在线填写“应聘报名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区号(022) | 网址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郭颖婕 | 603623208 | www.tjmugh.com.cn |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13日。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4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着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着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在线填写的应聘资料真实、准确。
我院对应聘人员在线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我院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之前进行。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相应的应聘人员。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