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大丰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大丰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大专、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出生),对临床经验丰富(曾担任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的)或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SCI杂志上发表论文的或有科研课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由大丰市卫生局、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联系电话:0515-83929210、0515-83288269)。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人才综合楼二楼)
网络报名地址:dfkszx@vip.163.com
3、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
4、联 系 人:朱志芳、顾亚军
联系电话:18261202399、1890511208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考试费用100元;⑤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⑥护理专业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表、各类复印件发至dfkszx@vip.163.com)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岗位代码为1-19、32的岗位采取面试,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笔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笔试考试内容》,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为合格。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前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3288233(大丰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大丰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288269(大丰市卫生局人秘科)
0515-83929210(大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卫生局
附件:下载(职位表、笔试内容、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