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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黔江区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2014-03-22 21:16:19事业单位175 收藏
  2014年重庆市黔江区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2日讯: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经黔江

   2014年重庆市黔江区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2日讯: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经黔江区委、区政府同意,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名优秀紧缺人才。

  一、考核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考核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知识水平, 其中:有海外、境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至2014年4月9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本简章附件1所列要求;

  (六)自愿在黔江工作不少于5年。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北京、重庆2个城市设置报名和面试现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报名和面谈面试现场。

  1.网上报名

  请各位考生填写《重庆市黔江区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下载),发送至qjyjrc2014@126.com。在北京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5日前报送,在重庆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0日前报送。请务必在《报名登记表》的右上角注明现场报名地点。

  2.现场报名

  (1)北京报名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报名时间:4月10 日上午9:00-下午17:30。

  (2)重庆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报名时间:4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30。

  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于现场报名2日前在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hrss.gov.cn/)人社公告栏公布。

  3.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是否通过初审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现场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重庆市黔江区2014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本人毕业证与学位证(在海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列为考核对象。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

  (1)北京面试时间:4月11日9:00进行。

  (2)重庆面试时间:4月17日9:00进行。

  2.面试地点:报名时告知。

  3.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综合考核

  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业匹配、社会实践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

  (四)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报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引进人才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