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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博物馆筹)招聘公告

2014-03-21 09:51:52事业单位104 收藏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教育博物馆筹)公开招聘博物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局属事业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教育博物馆筹)公开招聘博物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http:///zhejian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纯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教育科学(含心理科学)的理论研究,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策研究和实践研究,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与指导,教育博物馆筹办等工作。本单位编制数15名,实有人数13人。现有硕士学历以上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1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教育历史文献整理研究 专业技术 1 设计制作电子教育博物馆,建设维护教育博物馆网站,整理研究鉴定宁波市教育文献,编订教育文献目录,撰写科研论著 教育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2008年以来,在专业核心在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已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中认定的理论刊物为准。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海曙区和义路129号6楼,电话:0574-87287693,联系人: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和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