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含各区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毕业生共14名,纳入地方编制管理。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共5名;
2、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共6名;
3、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共2名;
4、佛山市高明区防雷设施检测所(高明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气象信息网(http://www.fs121.com)上发布。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fs121@foshan.gov.cn),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4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佛山市气象局人事科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联系人:董晨娥 电话:0757-8338355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佛山市气象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气象信息网(http://www.fs121.com)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佛山市气象局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复印件存档。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笔试:应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若报考人数不大于该岗位招录人数6倍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第十三条规定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部分气象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气象信息网(http://www.fs121.com)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进行笔试岗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
面试前45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不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体检。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气象信息网(http://www.fs121.com)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