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温州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7日讯:为加快构建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需求,按照编制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7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执业(技术)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卫生局403室(温州市将军桥兴海路37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或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上下载。
(2)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职称证书、执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岗位的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不开考,紧缺急需岗位(医学影像学)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允许不开考岗位报名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4年3月1日。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瓯海区卫生局403科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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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2、总成绩计算:《卫生公共知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40%、《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3、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都相同的则再进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瓯海区卫生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瓯海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瓯海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ohwsj.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2、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办法。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7-88533932、88538557
附件1:2014年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