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附件1《2014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缙云人力资源网(http://www.jyxrlzy.com/)查询(公告中“网上”就指这两个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缙云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4年3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特殊要求见附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4年3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要求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8年3月22日至199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特殊要求见附件1);
6.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22日—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招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3月22日。
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2014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考务费40元/门(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外,还须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4)截止到2014年3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