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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珠海市委统战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14-03-14 09:29:53事业单位134 收藏
  2014年珠海市委统战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2014年珠海市委统战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机关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统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三)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招考专业: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五)珠海市户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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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1日至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址: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干部工作科(珠海香洲人民东路101号504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4、8、12、14、20路公共汽车,在“滨海楼站”下车)。联系人:李娜、傅秋佳,咨询电话:0756—2232090。

  3.报名材料:《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swtzbgbk@zhuhai.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招聘合同制职员”字样)。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3月19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www.zhswtzb.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当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低于6人不予开考。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当日20:00时前在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统战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统战部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2324。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

  2014年3月10日

  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