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闽清县秋季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工作公告
2014年福州闽清县秋季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工作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3日讯:根据近年来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生源不断增加,教师编制严重缺编,师资力量紧缺的情况,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县人事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招考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学校、学科岗位与计划人数 学科校别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合计
学科校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城区公办小学 | 19 | 19 | 2 | 2 | 2 | 1 |
| 45 |
城区公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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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10 |
合计 | 19 | 19 | 2 | 2 | 2 | 1 | 10 | 55 |
二、参聘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品行端正,敬业爱生。
2、近五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
3、身份证与人事档案中的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认定的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小学学科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底,下同)及以上经历(在享受交通补贴的偏远山区的后佳学校、上莲中小学、省璜中小学、塔庄林洞小学、三溪中小学、下祝中小学、桔林中小学、雄江安岭小学、杉村学校的教师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年龄均要求在47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加幼儿园学科岗位竞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5年经历,并有一定的音乐舞蹈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后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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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聘组织
由县政府、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局有关领导等组成闽清县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竞聘工作。
四、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