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将乐县教师县内调剂(委托)考试通知
2014年三明将乐县教师县内调剂(委托)考试通知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3日讯:各中学、中心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经教育工委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选调51名教师进城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报考岗位
生管:4名(一中1名女性、职业中专1名男性、水南中学1名女性、四中1名女性);
幼教:3名(实验幼儿园1名、水南中心幼儿园1名、水南学校幼儿园1名);
初中体育:1名(四中1名);
初中地理:1名(水南中学1名);
初中历史、生物、物理、英语、政治五科各1名:(四中各1名);
初中数学:3名(水南中学1名、四中2名);
初中语文:3名(水南中学1名、四中2名);
小学数学:9名(新办小学2名、实小3名、城小3名、水南学校1名);
小学语文:19名(新办小学3名、实小6名、城小6名、水南学校4名);
小学美术:1名(实小1名);
小学体育:2名(实小1名、水南学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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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报考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幼儿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生管后勤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心理、身体健康,能坚持住校工作,女,年龄45周岁以上(196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男,年龄50周岁以上(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均可报考。
5.体育、美术等技能学科教师除应达到以上相应学历层次要求外,第一或第二学历必须属本专业学历。
(二)任教学科及年限要求
1.小学教师报考学科不受任教学科限制(体育、美术等技能科专业教师除外);初中教师以其所聘职称专业报考对口专业。因工作需要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被借用到教育系统和其他单位、部门工作的也可报考。
2.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五学年以上(即:2009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近两学年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
(三)工作表现
近三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
2.违反劳动纪律,本学年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达到22个工作日以上的(婚丧嫁娶产等法定假期除外);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者;
4.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党、政纪规定正在被立案查处者。
三、调剂考试办法
(一)报名。参加(委托)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选择模块二进入2014年福建省教师委托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入口),请各参考人员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0:00-23日24:00,参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参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考试时间、地点: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13日,笔试地点设在三明市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科目:专业知识选择科目类别情况(只考专业知识,括号内为应选择专业知识考试科目)
初中专任教师:语文(中学语文)、数学(中学数学)、政治(中学思想政治)、物理(中学物理)、历史(中学历史)、体育(中学体育)、生物(中学生物)、英语(中学英语)、地理(中学地理);
小学专任教师:语文(小学语文)、数学(小学数学)、体育(小学体育)、美术(小学美术);
幼儿园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幼儿教育);
生管教师:考教育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涉及的各个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调剂计分办法
总分由考试分和附加分二部分相加组成。
1、考试分由参加选考笔试得出(笔试卷面分值为150分,折成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100分计算成绩)。
2、附加分由参加选考教师所在学校提供,具体为: (1)表彰分:近三学年(2011年9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之星”、 “优秀班主任”、“优秀农村教师”等称号的,省级党委、政府奖1.5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奖励1分,市级党委、政府奖1分,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奖励0.5分;获“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称号的,省级奖1分,市级奖0.5分;每年只计一次最高分,三年可累加。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分:近两年(2011年9月-2013年9月)每学年在学校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加0.5分,两年可累加。 (3)教龄分: 6-10年每年加0.3分,11-15年每年加0.4分,16年以上每年加0.5分,教龄分累加不超过10分。(教龄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止) (4)连续在村小工作(现仍在村小工作), 6-10年加1分,11年以上的加2分(光明永吉,高唐常口除外) 。
五、其它事项
1、凡在报名、考试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和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审查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校要将参加选调教师附加分的情况在学校公示三天,于3月13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上交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