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2014年南平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 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顺昌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4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33名教师。
1、中学9名(城区中学化学、语文、音乐、物理、地理、生物各1名,数学2名:农村中学地理1名)。
2、小学4 名(城区小学体育、特教、音乐、英语各1名)。
3、幼儿园20 名。(城区幼儿园9名;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11名,其中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可招聘在我县公办园已代课满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具有报到证,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具体见《2014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三)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应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各岗位不招聘各类在编在职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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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报名
(一)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8:00—3月23日17:3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在我县公办园已代课满两年及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前需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所在代课学校代课证明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网报名。审核时间:3月17—19日。
(二)资格初审
由顺昌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考生本人应于2014年4月7日8:00(系统开启)-12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参加相应的专业类别考试。本次笔试涉及31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于3月1日前已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采取网络发布的形式予以公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4月13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并列时,《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
(五)笔试成绩查询
4月30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向应聘者公布。
(六)面试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中学化学、数学、语文、物理、地理、生物和小学特教、英语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即为笔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并列(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分数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聘用。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低于70分不予聘用。若应聘者总成绩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并列(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