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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招聘副主任公告

2014-03-13 18:01:02事业单位54 收藏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副主任公告  根据《》规定,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中心副主任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副主任公告

  根据《》规定,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中心副主任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该单位系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对全省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科研与服务;通过医学、特殊教育学、工程学等手段直接为全省各类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康复指导中心副主任1名,为管理六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临床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具有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担任院长、副院长领导职务经历;或三级医院担任过临床或综合科室主任二年以上经历;或卫生行政部门任正科职务三年以上并有医政管理的经历。

  6.具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医疗康复、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等经历、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纪检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3月14起至2014年3月24日下午5点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401室(邮编:310007),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字样;

  电子邮件地址:yping@zjcl.com.cn。

  报名材料:《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招聘副主任报名表》(见附件)(贴照片)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业绩、近五年获奖证书及劳动(聘用)合同等有效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省残联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残联网上统一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2人,否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

  3. 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送面试通知后,报名人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职位匹配性、能力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察

  1.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分占70%,经历素质分占30%比例确定并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参加面试4人以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5人以上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 考察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参照《》(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3. 经历素质量化评价,根据经历素质量化评价规定(另行制定),对面试入围人员履职经历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度,特别是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务实创新等情况。

  4.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可视作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评价得分、考察评价、综合得分等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需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任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选拔主管单位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拔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选拔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571-87059344)或省残联组人部(0571-8883157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省残联组人部直接咨询。电话:0571-88831576、864537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