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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考试简章

2014-03-12 08:55:20事业单位79 收藏
  2014年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12日讯: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社

   2014年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2日讯: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翔安区人社局决定组织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3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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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本次招聘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于3月11日9:00—3月18日9:00登录厦门市卫生考考公务员网(http:// www.xmws.gov.cn),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局、区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3月11日10:00—3月18日10:00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前和考核阶段时,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最终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3月11日10:00—3月18日10: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月18日15: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于3月11日12:00—3月 18日17:00前通过网银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80元(报考人员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且报考人员未重新选报其他可开考岗位的,网银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已缴纳的人才招聘服务费。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10:00—3月30日9:3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取消招考岗位通知。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形,不退还人才招聘服务费。

  (六)报名咨询电话:翔安区卫生局7889652、翔安区人社局人事科7889662。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符合条件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3月30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3月18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前往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弃权。

  ①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入伍证和退伍证。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级有关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和“服务社区”证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4.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复核前登录厦门市卫生考考公务员网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组织资格条件复核。

  1.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