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2014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热爱社区工作;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附加分条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5分。目前担任村两委会成员或在岗服务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笔试加5分。附加分不累计。
三、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全市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2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聘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于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奉化市锦屏街道锦屏南路221号人才市场内)办理报名手续。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和《奉化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下载电子表格,也可报名时填写)一份。
(2)社会报考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和《奉化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下载电子表格,也可报名时填写)一份。
(3)退役士兵、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村两委会成员或在岗服务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时,需随带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6)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有效委托书(见附件3)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调剂招聘计划数,其中社工4(定向招聘)职位核减数调剂到社工3职位招聘数。核减调剂情况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市民政网上予以公布。
经审查合格,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于4月10日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奉化市锦屏街道锦屏南路221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核
考核对象按招聘职数1:1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市民政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批准的招聘名额统一分配到锦屏、岳林街道办事处和溪口镇各社区,并由锦屏、岳林街道办事处和溪口镇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4年8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规定
①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