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后勤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规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市府办公厅后勤服务人员5名。现(http:///guangdong/)将本次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应急值守员1名,传达室值守员3名,传达室安全防范系统维护员1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9:00至3月26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3日9:00起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附件2)设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数的,调整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出现上述情况的,于3月31日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机关工作的基本常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5日上午08:30—10:00。
笔试地点、要求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计生证明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被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包括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的考试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名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产生,依据考生考试名次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的名次相同且无法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需对名次相同的考生加考专业技能知识,并按加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经批准后订立劳动合同。
七、待遇
按照广州市市直机关新补充后勤服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技能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咨询电话:020-83123225;举报及投诉电话:020-83123433。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