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民防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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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民防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民防办公室属下越秀区人防通信站和越秀区人防平战结合管理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http:///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人防通信站,财政核拨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区民防信息化建设、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等。广州市越秀区人防平战结合管理所,经费自筹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对本区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以及人防配套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用防护设备安装使用;负责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制定并落实已建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实施预案,承担平战转换的保障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广州市越秀区民防办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从化),工作年限计算至2014年03月10日止。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4年3月27(星期四)下午17:00时。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相对减少招考职位。
4、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4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题型为全客观题。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当日,资格审查通知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验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4年5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11:30,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3楼越秀区民防办公室。
2、须提供的资料:
(1)应聘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高教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1:3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初定5月8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五、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