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系统2014年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系统2014年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和《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校医招聘计划表》。其中生源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区10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宁波滨海教育集团。
所有招聘单位均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10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52个岗位共招聘104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宁波滨海教育集团1个岗位2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对象详见《招聘岗位表》。
2、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凭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应聘的其他人员和2013届北仑生源毕业生,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护理岗位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仅限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另外,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3月16日。
(5)北仑区域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6)目前在北仑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及已被北仑区卫生局确认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7)身体健康。
3、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校医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校医招聘计划表》,目前在北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为准。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录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现场报名地点:北仑区卫生局人事科439办公室(北仑新唇值烂鼋?29号)。
(3)报名者从北仑卫生网(www.blws.gov.cn)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携带个人资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74—86783667。
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考时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岗位指标在10名及以下,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招聘岗位指标在10名以上,与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核减招考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入闱面试的基本分数线为5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书。笔试时请携带黑色钢笔或水笔及2B铅笔。
笔试考一门,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分为临床医学(同时适用于麻醉学、病理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学(同时适用于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同时适用于助产士)、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同时适用于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招聘岗位设置两个专业的,笔试试卷按第一个专业命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以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报考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加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