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公告
广东省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海湾公证处是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湛江市粤西公证处 | 管理岗位 | 1 | 法律 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25周岁 以下 |
湛江市户籍 |
湛江市海湾公证处 | 技术岗位 (公证员)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 以下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说明:报考管理岗位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技术岗位(公证员)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经费自筹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湛江司法局司法行政网(http://www.zjsf.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可从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栏的“表格下载”项找表格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高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技术岗位(公证员)的要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如为公有制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时。
(五)报名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即市体育中心附近),联系电话:0759-3770086、3770006。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湛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和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则该岗位不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如需调整,由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市司法局另行划定后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从笔试合格分数的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市司法局政治处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