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方案
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http:///fujian/)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作风正派,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鉴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和连续性,聘用后至少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3、学习成绩优良,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5、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中2014届毕业生应符合派遣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校院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等,下同)。
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除已明确规定外)。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jnu.edu.cn/)等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13日16:00点前,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jnu.edu.cn),按系统要求填写《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和缴费的不予初审),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1、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1:3,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按实际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拟招聘人数。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1)笔试:分值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分值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阶段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
3、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审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②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③中共党员证明。
④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⑤2014届毕业生:硕士(或博士)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表。往届毕业生:硕士(或博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
⑥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如资格审核时未能提供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从面试上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从面试上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根据综合总分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无异议,学校向省公务员局申请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6、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研究生三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