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人民体育场补充公告
2014年厦门市人民体育场补充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厦门市人民体育场非在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厦门市人民体育场门岗1名:按时开放和关闭体育场;维持体育场秩序,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负责值班室和门岗区域卫生保洁;昼夜轮流值班;依法承担安全值班职责;夜间重点对体育场、蹦床训练场和办公楼进行巡逻;服从调配,认真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2014年2月27日在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
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填写《厦门市人民体育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失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3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人民体育场(幸福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202342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区文体出版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区文体出版局授权厦门市人民体育场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区文体出版局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区文体出版局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照,由区文体出版局集中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果由区文体出版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厦门市人民体育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厦门市人民体育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文体出版局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区文体出版局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公示3天。
(六)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人民体育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它事项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月收入132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收入约1700—2000元,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50岁是指1964年3月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