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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0名)

2014-02-28 11:46:54事业单位152 收藏
  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0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2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公安局公开招录150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公安局公开招录1500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长沙市公安系统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500名。具体的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长沙市201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二、招录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录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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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招录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7:00。本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5日至3月14日12:00。

  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报考人员登陆本网站“长沙市201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填写《长沙市201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在线照片修改工具】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长沙市201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3月16日至18日(每天8:30—12:0013: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馆南门)。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长沙市201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笔试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26日9:00至3月28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