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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招聘公告

2014-02-26 17:53:52事业单位197 收藏
新都区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区流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

新都区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区流管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357名。各镇(街道)招聘名额为:新都街道97名、大丰街道130名、石板滩镇10名、新繁镇21名、三河街道18名、斑竹园镇33名、龙桥镇14名、木兰镇10名、马家镇6名,新民镇、泰兴镇、军屯镇、清流镇各4名、区流管办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新都区常住户口;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比例不超过50%;

  (四)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前、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接受刑罚的社区矫正人员;

  2、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3、吸食毒品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的。

  三、职责及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带领下,负责本社区(村)网格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更新、维护和社情民意上报工作。

  2、服从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工作安排,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基本工资1460元/月,绩效考核300元/月(考核标准详见《新都区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2、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失业、工伤和人身意外保险)。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流管办。

  (二)报名要求。

  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到各镇(街道)流管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香城新都网(xindu.gov.cn)通知公告栏和新都公安信息网(xdga.gov.cn)通告公告栏下载。

  (三)资格审查。

  凡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补充招聘。

  五、测试及体检

  (一)录用前由区流管办组织进行计算机水平测试。应聘入员应掌握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文字录入20字以上/分钟,会使用word和excle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区流管办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我区三甲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培训及试用

  (一)审查、测试和体检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街道)流管办报到。区流管办将组织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补充招聘。

  (二)试用期一个月(培训时间纳入试用期),基本工资1250元。

  七、聘用及管理

  (一)试用期工作合格者,由区流管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新都区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被聘用人员必须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本公告由区流管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950756

  附件1:新都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招聘报名地点及名额情况统计表

  附件2:新都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招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