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招聘公告
2014年度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公开招聘急需专门人才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用人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下属事业单位黄石市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内急需专门人才。(http:///hubei/)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金融财会类2人,工程管理类2人,综合管理类2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对象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14年度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专门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网站(www.hsci.org.cn)查询。
报考岗位请查询《2014年度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专门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现场报名
(1)报名。现场受理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上午8:00至7日下午4:30;地点: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8407室(黄石市磁湖东路28号,电话:0714-6531717、0714-6535388)。报名人员现场填写《2014年度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专门人才报名表》(附件二)(含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报名时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三张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2)初审。现场审核考生上述相关资料。
(3)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准考证发放及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笔试
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报考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按40%计入总成绩。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及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网查询。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并由市城投公司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仅有1人参加面试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和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方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岗位的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及相应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员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报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八、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市城投公司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认定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投诉电话:
市城投公司党群工作部:0714-65317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