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简章
2014年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0日讯:山亭区人民医院是2007年山亭区委、区政府为了整合卫生资源,以原两家区级医院为基础,集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水平建设,着力打造功能齐全,设备完善,服务一流,技术先进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定点帮扶医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合作医院,服务本区及周边区、县近100万人口。
医院规划面积102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60张。现有人员51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余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60余名。设有18个行政科室,18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
医院拥有64层32排西门子螺旋CT、德国史托斯外科腔镜系统,德国西门子数字X线摄影系统(DR),美国GE彩超,日立数字胃、肠机,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罗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法国五分类血球仪,西门子小C臂,尿沉渣分析仪,血气分析仪,麻醉机,PB呼吸机,结肠镜,眼科手术显微镜,耳鼻喉和口腔科综合治疗台,胎心监护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同时病房楼配备带有空气层流净化系统的百万级、万级手术室5间、容纳6张病床的标准化ICU病房一间。
医院始终坚持人民医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以创新立院,以爱心行医,建设“人才一流、设备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品牌医院。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硕士、博士研究生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国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18至35周岁(1979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之间;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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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2、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身份证、卫生执业资格证,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审核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将《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t111@163.com。
4、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北京路),邮编:277200,联系电话:0632-8833707(固话) 13562229736(手机),联系人:陈孔清。网址:www.strmyy.com。
5、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招聘方式
根据此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对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学业(业绩)考核、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面试专家从省内医疗机构或高等院校专家库中抽取,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分别在大学或医院进行面试。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取得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进行考核前予以递补。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1、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硕士生、博士生试用期享受定级工资待遇,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享受医院绩效奖励。
4、医院每月给予博士生1000元、硕士生500元的特殊津贴。